【职能部门】对外交流办公室

索取号:G0300103001-2012-0008发布时间:2020-08-27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郏丹红浏览次数:990

部门领导:

副主任(主持工作):梁月泉 

 

工作职责:

作为执行国家外交政策、教育外事政策以及港澳台事务有关政策的涉外归口管理部门,学校对外交流办公室应是掌握政策法规,处理涉外事务,当好参谋咨询,提供必要服务,实行归口管理,推进教育国际化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的外事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咨询、管理、指导、服务。 外办的中心任务是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学院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教授在国际合作交流中的作用,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努力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创学校新形势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

具体职责为: 1、根据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学校的涉外事务; 2、贯彻国家的对外方针、涉外法规以及上海市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执行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市外办、市台办、市出入境管理局和外国专家局的各项涉外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的各项外事工作; 3、按照学校的专业学科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规划; 4、及时了解外事工作的动态、问题和需求,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领导的外事决策提供信息、意见和建议。协调校内各部门、各院系的涉外事务,对院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外事信息和咨询服务; 5、加强与国外大学和有关机构的合作,积极推进中外校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建立。对各个校际交流合作项目进行管理,包括谈判、报批、协议签署、项目跟踪和材料整理; 6、负责外宾来访的接待安排,承担会谈翻译和参观引导工作; 7、负责学校外国专家的管理。办理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任及延聘,签证和居留许可等手续。协助做好外教的教学管理,重视聘任效益。做好专家的后勤服务工作,安排外国专家的活动; 8、办理学校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各项手续,使学校各项因公出访顺利进行,做好学生出国(境)交流的行前指导和跟踪了解工作; 9、办理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各类跨国(境)会议和论坛的报批及出入境手续,做好会议的各项联络协调、组织实施及服务工作; 10、负责港澳台事务,处理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交往事宜; 11、制定学校涉外应急预案,维护学校秩序,保护中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如发生涉外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并在统一指挥下采取果断措施阻止事态发展; 12、负责外事文书档案管理;  

 

下辖机构:

留学生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图书馆S408

联系电话:68191299

部门网站:http://www.gench.edu.cn/dw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