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10年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0-06-09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信息公开浏览次数:278

各系、部门:

根据学校先进评选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将2008-2010年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各类先进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工作积极分子

(三)优秀辅导员

(四)优秀青年导师

(五)校优青人才

二、评选条件

进校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民办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下列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学校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方面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二)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所带学生团体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工作有思路,注重研究,撰写研究论文,在学生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三)主动承担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满1年以上,通过言传身教,在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晋升职务、申报市优青科研基金项目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年龄在45岁以下,在校工作满3年,教师具有副高职称,承担2门主干课程教学,教学效果优良,取得校、市级教学和科研项目奖励,管理人员列入中层干部培养。(校优青人才评选条件详见上海建桥学院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试行办法)。

    三、评选名额

    人事处按全校参评人数的10%确定各部门“2008-2010年度评优人员”推选名额,各部门根据下达的名额进行评选,上报先进材料。校评选工作组组织专家对上报个人工作业绩进行差额评审,其中3%名额 为“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额授予各类单项奖。校中层管理人员由校评优小组按2%比例单列评选。评审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我校2年一次的“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是开展我校师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6月份在全校开展争先创优、树标兵,学先进,弘扬先进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全体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6月中旬各部门结合年度考核,要认真按照评选条件,从群众中择优推荐各类先进人员,经部门评选工作组集体讨论决定。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完成《2008-2010年度各类评优人员》申报表(并附电子文档)。6月20日前各部门汇总排序后(标明先进奖项)报送人事处。评选活动做到自下而上、公开民主、公平公正。

(三)6月底校评选工作组对各部门评优人员进行差额审核,从中择优遴选“校2008-2010年度优秀工作者等先进个人,并在校内张榜公示, 按精神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今年庆祝教师节和十周年校庆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评选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清云、蒋威宜

副组长:郑祥展、张家钰、陈生根、朱瑞庭

成  员 :王加宁、何仁龙、陈祝林、吴国政、赵启荣、

吴国强及各系负责人

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各类先进工作的评选。

(二)各部门应成立相应评选工作组,由总支书记任评选组长,系正副主任,系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部门工会负责人和教工代表参加。

附件:各部门先进人员分配名额.doc

     上海建桥学院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