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和监控体系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保证,系、部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才能保证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为了准确地考核与评定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在学校督导深入基层、课堂的同时,促进系、部领导、专家深入课堂,掌握教学情况,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经校督导办公室研究讨论并报校领导批准,特制定本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系督导工作主要由系督导组实施,望各系在收到通知后,尽快成立或完善本系、部督导组并根据本意见建立健全相应的督导制度,使督导工作真正在推进学校办学上层次、上水平上发挥作用。
上海建桥学院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