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要求,我校2013年下半年申报晋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人员,经过条件审查、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考察,并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议,在此工作基础上,2014年4月29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现决定对获得通过的思政高级职务岗位聘任人员陈伟进行任前公示:
副教授陈伟
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至5月5日,对上述拟聘任人员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 电话: 58139498;组织人事处办公室420)。
上海建桥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