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中“首次拟聘的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必须公示”的要求,我校2014年下半年申报晋升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过条件审查、学院初审推荐、学校“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教学教育能力”考察,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职称评审联合工作委员会评议,在此工作基础上, 2015年3月23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现决定对获得通过的高中级职务21人岗位聘任人员名单进行任前公示:
一、 教授(1人)
冯修文
二、 副教授(9人)
谷伟、郭华、张秋香、罗敏、唐桂芬、陈银春、刘岩、刘雪飞、叶晶晶
三、讲师(8人)
李泓渊、洪妍、宋培培、王琼、孙仕文、何琼、傅娱蘋、贺月
四、工程师(1人)
陆燕青
五、助理研究员(1人)
王骏
六、馆员(1人)
包鸣宇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至3月30日,对上述拟聘任人员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 电话: 58139498;组织人事处办公室420)。
上海建桥学院 人事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