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中“首次拟聘的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必须公示”的要求,我校2015年申报晋升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过条件审查、学院初审推荐、学校“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教学教育能力”考察,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职称评审联合工作委员会评议,在此工作基础上, 2016年4月7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现决定对获得通过的高中级职务27位岗位聘任人员进行任前公示:
一、副教授(8人)
董 鸽、岳春晓、陈丹梅、马 振、吴 美、丁一宁、毛霄萌、徐 峰
二、高级工程师(1人)
阮 鹏
三、讲师(12人)
高 枫、赵嘉馨、孙玉华、张 莉、李 培、王晨岑、金 艳、李金薇、
辛 勤、程 晨、展召敏、徐敬红
四、工程师(4人)
张赟岳、汤炯君、周 明、张业盛
五、助理研究员(2人)
邓 科、张 慧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8日至4月14日,对上述拟聘任人员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 电话: 58139498;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图书馆S407)。
上海建桥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