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和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一)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星增(董事长)
副 组 长:潘迎捷(校长)
成员:江彦桥、张家钰、郑祥展、周健儿、朱瑞庭、俞晓光
(二)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
组长:夏雨(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施荣瑜(校纪委委员)
监督电话:021-58139599、58137788
监督传真:021-58137900
举报邮箱:jw@gench.edu.cn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图书馆S409室
邮 编:201306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8:30-16:00
上海建桥学院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