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组:
学校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将于12月底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请各代表组长认真组织代表进行部署。具体提案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及教代会规定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 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 有关学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 有关学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学校教职工意见,有一定的代表性;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
3. 真实性: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
4. 可行性:在学校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所提建议和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5. 规范性:提案撰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 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学术研究、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2. 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解决个体问题的;
3. 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二、提案格式
1. 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且包含提案案名、提案案由、解决措施三部分内容;
2. 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
三、提交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2015年12月4日开始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教代会闭幕之前。
四、优秀提案的评选
本届教代会将评选优秀提案,优秀提案奖获得者将给予表彰。优秀提案的评选条件:
1.提案能体现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能反映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积极性,体现代表们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识;
3.提案内容充实,经过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既能提出问题,又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设想,为学校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4.被采纳后,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教职工好评;
5.提案一事一议,主题明确,科学合理,措施可行。
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第五次教代会秘书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