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中“首次拟聘的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必须公示”的要求,我校2015年晋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人员,经过条件审查、学院(部门)初审推荐、学校“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教学教育能力”考察,并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议,在此工作基础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现决定对获得通过的思政高级职务岗位聘任人员进行任前公示:
副教授(2人):张巍、翁国瑞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至7月5日,对上述拟聘任人员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 电话: 58139498;人事处办公室图书馆S407)。
上海建桥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