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文件精神,我校自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现按要求将我校创建申报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6日)。如对此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1-58137893
电子邮箱:bgs@gench.edu.cn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