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现将《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评议方案,认真做好信息公开评议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联系人:郑秀敏,联系电话:23116626
附件: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
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
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上海教育综合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市政府和教育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紧密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和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推进,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高校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评议范围
本市各高等学校(包括在沪部属高校、市属本科高校和市属高职高专院校)。
三、评议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和本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考量各高校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和网上专栏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情况,包括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网上互动情况。
本次评议按照部属高校、市属本科高校、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具体评议指标见附件)。重点考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尤其是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信息,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
四、评议方法
1.2016-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继续采取专家网上测评和第三方测评相结合方式,相关数据或信息的采集周期为2016年9月-2017年8月。
2.市教委负责组织专家,对各高校信息公开专栏网上呈现形式、信息公开内容等指标进行网上评议。
3.市教委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各高校信息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功能与服务等指标进行独立测评。
4.综合网上评议和第三方独立测评意见后,形成最终的评议结果。
五、时间安排
1.2017年10月底前,各高校对照评议指标完成准备工作。
2.2017年12月底前,市教委组织开展评议工作。
3.2018年初,市教委公布评议结果。
附件:1.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部属高校版)
2.附件: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doc
3.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