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3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成立了上海建桥学院思想政治教育高级职务评议组。并对2017年申报思想政治教育高级职务的人选进行评议审核。学校评议组同意张翠芳(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讲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高级职务副教授的人选报送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现将张翠芳的申报材料公示如下:
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张翠芳).pdf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期间如对申请人及申报材料有意见或异议,请反馈至学校人事组织处。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21-58139599,58137877)
人事组织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