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索取号:G0301302000-2018-0537发布时间:2017-12-03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陈少东浏览次数:1326


沪建院工〔2017〕24号  

各分工会:

    经校党委同意,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1712月召开。在本次大会上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工作实施细则》和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现将酝酿推荐校“两委”委员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名额

我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经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

二、“两委”会组成原则

“两委”会组成既要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又要体现工会工作的群众性。推荐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应考虑教学科研人员、管理干部、工会专职干部、工会兼职干部、其他职工代表和女职工代表等人员构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吸收部分相关专业(纪检、法律、会计或审计等)人员参加。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1.本人为校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教学、管理、服务育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4.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乐于奉献,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关心、支持并积极投身于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程序

“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由“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

1.第一轮推荐  12月15日前,以分工会为单位酝酿讨论,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在全体会员范围内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并将第一轮“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校工会办公室),向校工会上报推荐的人数不超过应选人数,即9名工会委员候选人和3名工会经审委员候选人;(一下一上)

2.第二轮推荐   1222日前,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分工会上报的推荐名单,讨论确定第二轮“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下发到各代表组讨论选举。

各代表组于1229日前将第二轮“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报筹备小组组织组(校工会办公室)。(二下二上)

3.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两委”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将简介材料报校党委和上海市教育工会审定、批准;

4.对审定、批准后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公示5日;

5.“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双代会”主席团通过后,提交大会差额选举。

五、工作要求

“两委”委员的酝酿推荐工作是工会换届的重要工作内容,各部门工会要在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严格按照“两委”会组成原则和“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认真做好酝酿推荐工作。

请各分工会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表格,纸质版报校工会,电子版发04045@gench.edu.cn

附件:

一、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二、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一:

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部门(盖章):

序号

姓名

部门

性别

党派职称职务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注:推荐候选人不得超过9



附件二:

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部门(盖章):

序号

姓名

部门

性别

党派

职称职务

备注

1







2







3







注:推荐候选人不得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