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课程建设(含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教改项目的通知

索取号:G0300303003-2018-1284发布时间:2018-04-09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郏丹红浏览次数:1186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工作,现开展2018年度校级课程建设(含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和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校级重点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

各学院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申报本年度校级重点建设课程,所申报的重点课程应含有课程思政指标点的建设,学校将配备额外的课程思政建设经费。在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中的“课程建设内容”部分应对课程思政指标点建设内容进行阐述。

2.达标课程含课程思政示范课(含课程思政示范课)

各学院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进行达标课程建设,达标课程建设由各学院负责立项,建设期为1年,建设期满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达标课程中如果含有课程思政指标点,列入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范畴。

3.教学改革项目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重点支持立项建设有关翻转课堂、评价方式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标准、标准化作业流程等方面的教学改革项目。

二、课程建设要求

1.本年度立项建设的所有重点课程必须开展翻转课堂的教学设计,以审查立项申请书、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听课等环节来落实。

2.重点课程建设内容参照《重点课程验收表》SJQU-QR-JW-030(AO)。

3.达标课程建设内容参照《达标课程验收表》SJQU-QR-JW-006(AO)。

4.课程思政建设要求和标准参照《关于第一课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具体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按照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

2.已获校级重点课程立项但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校级重点课程,特殊情况者请与教务处联络酌情处理。

3.申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的主持人不受未结题教改项目的限制。

4.已获校级教改立项但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校级教改项目。

四、项目立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重点课程和教改项目进行评审,拟立项课程及项目将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材料要求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度校级重点课程/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度达标课程建设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重点课程立项申请书》SJQU-QR-JW-029(AO)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SJQU-QR-JW-020(AO)各一式三份,于2018年 4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电子版发至:11038@gench.edu.cn。《重点课程立项申请书》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请于“上海建桥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记录表单(四阶)-教务处(JW)处下载。

联系人,朱霞;联系电话:58137898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度校级重点课程(含课程思政建设)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2.上海建桥学院2018年度达标课程建设汇总表.doc

       3.关于第一课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