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您想找的

关于印发《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10-09227索取号:G0301301002-2023-2049

沪建桥院人〔2023〕1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吸引、稳定和培养骨干教师,打造品德优秀、业务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学校制定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人才是第一资源。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强教必先强师,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目的

骨干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核心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人才建设,吸引、稳定和培养骨干教师队伍,打造品德优秀、业务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申报条件

本办法所指的骨干教师是指一线专任教师(不含中层干部)。

(一)基本条件(需同时具备)

1.思想品德良好,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学校,有奉献和担当精神,愿意长期为建桥服务。

2.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进校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近两个学期不得有三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近四个学期不得有任一学期全校评教后5%且督导听课分数为80分以下。

(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现任系主任、副系主任、基础教研室主任、实践实训中心主任等。

2.在新专业申报、市级一流专业、市级一流课程申报、专业认证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每项限1人,在排名前5中由学院确定1人)。

3.在推进产教融合(担任校级或院级产教融合项目负责人)、校企合作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者(连续3年与3个及以上同一家合作单位开展协同育人,每年至少推荐3名学生在该企业实践实习)。

4.以项目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一项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类内涵建设项目或作为前3名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者。

5.在民办高校或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竞赛中进入决赛者。

6.指导学生竞赛获得卓越建桥计划中《上海建桥学院重点支持的学科竞赛项目》A类、B类项目获三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每项限1人)。

7.获得本专业领域职业技能等级高级技师证书者。

8.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科研奖励者。

(三)破格申报

符合上面基本条件中的1、3、4三个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硕士或中级职称教师可破格申报。

1.获批国家级教学改革类项目、产教融合案例(在排名前3中由学院确定1人)。

2.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市民办高校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3.指导学生竞赛获得卓越建桥计划中《上海建桥学院重点支持的学科竞赛项目》B类项目获一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得卓越建桥计划中《上海建桥学院重点支持的学科竞赛项目》A类项目获三等奖以上的前三指导教师。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均为申报人进校后以上海建桥学院为单位获得,首轮申报时提交的材料不限年限,第二轮申报时提交的材料须为申报人第一轮申报后取得的新成果。

三、主要举措

通过资源倾斜,提高待遇,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在职提升学位层次、参与科研工作、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产学研基地研修学习、开展教学、学术交流、产学研践习活动,不断提高骨干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激发骨干教师活力,建立一支稳定的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骨干教师队伍。

1.支持骨干教师提升学历学位

鼓励骨干教师提升学历学位,利用民办高校强师工程“民扬”项目或其他项目,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提升学历学位层次。

2.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访学

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参加上海市教委国内外访学项目,赴国内外高水平、有特色的大学重点学科领域进修,使骨干教师能在名师指导下,及时了解和跟踪国内前沿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以及学术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3.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进修培训项目

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外参加教学管理能力、教学水平提升班,拓宽国际视野,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支持骨干教师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特级技师及以上证书。

4.实施骨干教师津贴制度

入选骨干教师在认定期每月增加1000元津贴。

5.在薪资分配时向骨干教师倾斜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在增资及绩效奖金分配时向骨干教师倾斜。

四、岗位要求

1.发挥带头作用。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尽心尽责,成绩出色。

2.积极参教育教学建设研究,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合作等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

五、申请认定

1.个人自荐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确定申请人选。

2.学院办公室将上海建桥学院骨干教师申请认定审批表(试行)(见附表)统一交人事组织处。

3.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资格审查小组,由人事组织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资格审查组初审通过后,将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经学校办公会讨论确定后,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六、退出机制

1.骨干教师认定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教师补充进入骨干教师队伍(每年9月申请)。

2.出现以下行为者,退出骨干教师队伍。

(1)未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师德失范行为者。

(2)有违纪行为,受学校处分者。

(3)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者。

(4)出现其他行为违背骨干教师申报条件者。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人事组织处负责解释。


附表:上海建桥学院骨干教师申请认定审批表(试行).xlsx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