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规〔2023〕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经研究,定于2023年11月13日-12月14日开展2023年度内部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目标
确定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与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程度;评价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能力,以确保稳定提供合格的教育教学服务、增强学生满意度;评价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的有效性;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继续注重内涵建设,并关注以往审核发现的问题,识别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潜在改进之处;迎接GB/T19001-2016/ISO9001:2015体系2024年外部监督审核;推进我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自评自建工作落实落细。
二、审核范围
组织单元: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单位包括各二级学院(不含继续教育学院)、各职能业务部门(不含终身教育处、大数据中心、审计处)和党群部门(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
审核覆盖时期:审核取证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本次审核时。
三、审核类型
年度内部审核。
四、审核准则
《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023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客户要求;学校党群部门相关文件;学校“十四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修订稿);《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沪建桥院教〔2022〕19号)。
五、现场审核时间
2023年11月13日-30日(根据各内审组的工作安排,在此期间完成)。
六、审核要求
1.本次审核采取问题导向、抽样审核方法,通过现场观察、交流、查阅文件和记录,获取审核证据。
2.审核期间学校各单位负责人、全体内审组成员应根据计划时间,准时参加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
3.各受审单位的相关领导(职能部门的正/副职、二级学院的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等)应参加本单位的内审会议。
4.在内审组做内审准备工作时,受审单位提供主要联络人员,以便内审组与受审单位建立联系,在需要的时候,方便提前调阅相关材料,为现场审核做准备。
5.受审单位提前安排好为接受审核当日提供材料的联络员名单及负责的教育教学过程的领域,以便快速调取审核材料。审核期间受审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审核计划的安排,在相应工作岗位上,配合内审组现场审核。
6.现场审核时间可以根据审核需要作适当调整。具体安排以内审组组长与受审单位沟通确认的信息为准。
七、审核准备
1.规划与质量办公室发布2023年度内部审核通知,其中含内审日程安排及审核计划表,详细内容见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度内部审核实施计划》)。
2.2023年10月27日前召开内审准备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会内容包括规划与质量办公室召开的内审培训会和各内审组的筹备工作会。
3.各内审组在首次会议召开之前将《内部审核检查表》(SJQU-QR-ZL-115)电子版交规划与质量办公室。
4.为进一步推进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在人才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的落实落细,所有受审单位均需对本单位所开展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要求报告内容注重针对性。自评报告需在首次会议召开之前提交给内审组秘书。内审组所有成员提前阅读受审单位的自评报告,在现场审核前进行组内沟通讨论。受审单位介绍自评报告的环节,严格控制在给定的时间范围内。
八、审核实施
1.首次会议
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召开首次会议,由首席质量官向全体人员介绍审核计划、内审组成员和分工、受审单位以及审核中注意事项和末次会议时间。
2.文件审核
在现场审核前,内审组对各受审单位制定的体系文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3.现场审核
(1)由5个内审组对校领导、校内14个二级学院、13个职能业务部门和4个党群部门实施审核。
(2)各内审组通过现场观察、查阅文件和记录、提问与访谈等,发现各受审单位质量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持续性和有效性的客观证据,填写《内部审核检查表》。
(3)现场审核结束后,内审组长召开各内审组内部会议,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分析,提出“不符合项”(或建议项),填写《内审不符合项报告》(SJQU-QR-ZL-116),并得到受审单位的签字确认。
(4)各内审组将《内部审核检查表》、《内审不符合项报告》,以及本组审核报告(主要包括审核过程综述、审核发现、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意见等)交规划与质量办公室。
4.末次会议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人员与首次会议人员相同,会议内容包括:总协调人及各内审组长说明本次内审的实施情况,向与会者报告审核结果以及审核中存在的问题;首席质量官对本次内审实施情况作总体评价;校领导讲话。
5.内审不符合反馈
对于存在重大不符合项、不符合项、建议项的受审单位,应在末次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改进计划和预计完成日期,所有改进行动在目标日期内完成。针对改进行动,应在90天之内完成,如果超过改进时间,责任人应提供改进计划表。
对于重大不符合,包括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合规事项,应在内审报告中明确记录。
6.内审总结报告
规划与质量办公室编制《内审总结报告》(SJQU-QR-ZL-117),报告内容包括:审核依据、目的、范围、纠正预防措施、情况分析、分发范围,交由首席质量官,经首席质量官批准后,分发校领导及各相关二级单位,并列入管理评审会议的项目。
特此通知。
2.
上海建桥学院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二级单位自评报告撰写指南(试行).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0月13日
(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68134370)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