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18001 | |
爱心基金申请 | 教职工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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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
上海建桥学院爱心基金申请事项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工会 | 办事地点:北食堂二楼工会俱乐部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 ||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 咨询电话:68130983 | |
受理人员:刘程颖 | 受理人工号:1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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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学校全体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遇下列四类情况之一者: 1.患下列十二类重大疾病之一并且经住院治疗:(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心脏瓣膜手术;(10)严重Ⅲ度烧伤;(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2)主动脉手术;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接近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教职工家庭; 3.本人收入低、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大病、重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教职工家庭; 4.因事故造成较大损失,以至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违法违纪或故意自残等行为而导致疾病或伤亡的,不属于本办法的帮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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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及表格 | ||
《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大病住院或家庭困难)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教工向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工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大病住院或家庭困难)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校工会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专区),并提供住院诊疗等医疗资料,家庭困难情况的需提供有关材料,基层工会组织予以调查核实,并及时上报校工会委员会。 或二级工会了解教工家庭情况,代为申请,上报校工会委员会。校工会委员会核准后发放。
办理期限: 1.大病初发即时补助。 2.帮困补助原则上一年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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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沪建桥院工〔2019〕15号: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查询方式 | ||
电话咨询:68130983 现场咨询:北食堂二楼工会俱乐部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30983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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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编号:B18001 初次制订时间:2009-9-22,最近一次修订:2020-11-30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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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