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A03001 | |
普通全日制学生办理学籍注册 | 学生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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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
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注册者,以自动退学论。 学生注册时,必须同时缴纳一切费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暂时无法缴齐学费的学生,必须向学校提出暂缓注册申请。学校允许获准暂缓注册的学生旁听课程,未取得有效注册者,不能取得课程成绩。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教务处 |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6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四8:30-16:00;周五8:30-14:45 | ||
办理形式:现场指导 | 咨询电话:58137059 | |
受理人员:朱伟民 | 受理人工号:08024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全日制在校学生。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持本人学生证与相关缴费凭证。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学生在教务系统内注册本学期学籍。(需选择当学期进行切换后可注册)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暂时无法缴齐学费的学生,必须向学校(学生事务中心226室)提出暂缓注册申请。 办理期限: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 现场指导。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学校规章】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http://www.gench.edu.cn/jwc下载)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也可在办理完结后进教务系统个人网页内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3462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A03001 初次制订时间:2013-11-28,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