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A03004 | |
学生成绩单 | 学生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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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
全日制在校学生需要本人课程修习成绩证明的,可向教务处申请。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有效。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教务处 |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6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6:00 | ||
办理形式:本人办理 | 咨询电话:58137892 | |
受理人员:张珊 | 受理人工号:14022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1、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前往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306)开具成绩单并加盖“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公章”。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部门规章】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i.gench.edu.cn查询)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3462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A03004 初次制订时间:2013-11-28,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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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