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A09002 | |
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登记 | 学生办事 | |
办事项目描述 | ||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226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 ||
办理形式:现场学生本人或辅导员办理 | 咨询电话:68134361 | |
受理人员:王旭娜 | 受理人工号:18041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班学生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由单位盖章、学生签名及辅导员审核后的就业协议书(四联单)。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书(2)与单位签约后交辅导员审核签字,并输入就业数据平台;(3)至就业办鉴证登记,列入毕业生就业进展方案。(4)学校留存第一联,第三联交用人单位,第二、四联学生本人留存,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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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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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34361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A09002 初次制订时间:2013-12-01 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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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