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A09003 | |
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 学生办事 | |
办事项目描述 | ||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还可凭《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226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 ||
办理形式:现场办理 | 咨询电话:68134361 | |
受理人员:王旭娜 | 受理人工号:18041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毕业生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身份证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7月1日之前到校鉴证登记就业协议书的,或提出办理回原籍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由学校集中办理打印报到证;报到证一式两联,报到证联交学生到单位报到或办理户口等相关手续,通知单联存放学生档案。 (3)毕业生于7月1日后到校就业办鉴证就业协议书,或需办理回原籍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携身份证到校填写《高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后,7月15日后到上海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4)报到证改派须携带下述材料:原《报到证》一式两联(通知联可从档案中取回); 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原件;新签订的派遣单位就业协议书。 办理期限: 毕业生初次办理报到证为毕业后两年内,改派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免费 | ||
办理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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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34361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A09003 初次制订时间:2013-12-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