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05001 | |
科研项目申报、立项 | 教职工 办事 | |
办事项目描述 | ||
科研处在获得各级各类项目申报信息后,网上发布相关项目申报信息、组织动员、听取意见。项目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向科研处提交项目申请书。对不需要学校审核的项目,科研处在整理收集申报书后,按相关流程上报。对需要审核并交学校领导审批的重点或重大项目,先由科研处预审,再由专家组初审,最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组织申报。凡被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立项的项目,如是一般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开题,科研处届时进行过程管理。对市级或市级以上的项目,由科研处与各项目负责人共同组织开题。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1:科研处 |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24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 ||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 咨询电话:58139302 | |
受理人员:邓科 | 受理人工号:09045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全体教师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项目申报书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科研处组织各类纵向项目的申报(发文、动员、听取意见),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申请书,经科研处审核、学校相关领导签字后,组织申报。申报经上级单位审批立项,由科研处或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开题. 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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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http://www.gench.edu.cn/kyc/查询)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B05001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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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