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05007 | |
校级重点学科申报 | 教师办事 | |
| ||
办事项目描述 | ||
学科建设办公室下发校重点学科申报文件,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申报书。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确立校重点学科建设单位。 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对获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费支持,并建立相应的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本,给予第一次拨款。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1:学科建设办公室 |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24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 ||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 咨询电话:58139302 | |
受理人员:邓科 | 受理人工号:09045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全体教师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重点学科申报书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学科建设办公室下发校重点学科申报通知,各学院组织申报,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确立校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建立经费本,给予第一次拨款。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http://www.gench.edu.cn/kyc/查询)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B05007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0-12-14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