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02001 | |
培养发展党员程序 | 教职工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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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
培养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切实加强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以严格规范的程序来保证发展工作的质量。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人事组织处(组织部) | 办事地点:图书馆四楼S412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 ||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 咨询电话:58137877 | |
受理人员:陈 静 | 受理人工号:18119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二级党组织组织委员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1.申请入党阶段材料壳(含入党申请书、团员推优表等) 2.培养考察阶段材料壳(含发展党员培养考察手册、思想汇报等) 3.入党预审阶段材料壳(含发展党员预审表等) 4.报党委预审发展党员名单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党章学习小组,经过团组织推优,党支部考察确定是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应为其指派入党联系人,指导帮助创造入党条件;结合联系人意见和党支部考察,推荐安排参加院、校党校培训(先经学院党校培训,进而推荐到学校党校培训);党支部根据进一步考察确定是否作为发展对象,确认发展对象的,由支部预审发展党员所有材料后交二级党组织预审,二级党组织预审后由二级党组织组织委员交组织部预审,组织部预审后三天内下发入党志愿书草表和正表。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市教卫、民办高校党工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上海建桥学院发展党员实施细则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788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A02001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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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