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02009 | |
校内岗位调动及聘用的人员流动 | 教职工办事 | |
办事项目描述 | ||
校内岗位调动及聘用是指教职工在本校内跨部门调动个人现有的职位岗位及聘用现任的职位岗位。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人事处 | 办事地点:图书馆S405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45 | ||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 咨询电话:58139599 | |
受理人员:查晓敏 | 受理人工号:05044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专任教职工(非兼职人员)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1.《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动申请》,本人签名。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 拟调入的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 2.本人持有的学历、学位、职称、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教职工本人书写《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动申请》(以下简称《调动申请》)并签名,递交所在学院、部门和拟调入的学院、部门,请双方负责人签署意见; 2、获准后,凭《调动申请》至人事处审定; 3、人事处请示相关校领导批准; 4、批准后,领取《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校内岗位调动通知》。 5、办理交接,到新部门报到。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498 58137877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B02009 初次制订时间:2008-09-01,最近一次修订:2018-03-02 | ||
附件1:
办事流程图 |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