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7002-学生国(境)外派出

2022-11-302426索取号: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A07002

学生国(境)外派出

学生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学生国(境)外派出是指经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后由我校向签有校际合作协议的国(境)外合作高校的交流项目。本指南涉及学生申请、审批、派出、过程管理、学分认定等。学生派出由二级学院推荐,不接受个人申请。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对外交流办公室

办事地点:图书馆S403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30,下午13:00-16: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办理形式:电话联系后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68191299

受理人员:张欢

受理人工号:17052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全日制在校学生

携带材料及表格

上海建桥学院本、专科生出国(境)申请表

赴境外交流学生学籍备案处置登记表

学生自费出国合同书自愿书

学生赴境外交流修读课程计划表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上报外办。

(2)外办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确定派出名单,向二级学院反馈。

(3)学生自行准备申请材料(含个人简历、推荐信、学习计划、选课清单等)

(4)外办向合作高校递交材料。按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市教委、市台办)报请审批。

(5)学生在外期间,由其所在的学院负责过程管理。

(6)项目结束后,教务处进行学生返校办理学分认定。                             

办理期限: 

以派出项目时间节点为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学生在国(境)外参加项目期间,须按上海建桥学院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赴国(境)外合作院校期间,学费按国(境)外合作院校当年留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办理依据

教务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赴境外交流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外办:学生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

 

查询方式

电话咨询公众号查找信息(微信公众号:SJQUWB)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912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A07002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