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A19002 | |
全日制学生申请成立社团 | 社团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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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
高校学生社团是大学生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社团可由15名以上学生共同发起,推举一名负责人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方可成立。一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社团。社团成立后应在遵循上海建桥学院社团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各项社团活动。没有经过申请批准而成立的各类活动团体学校不予认可,一经发现将予以取缔。 本指南中所指的社团是指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成立的多人兴趣团体。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校团委 | 办事地点:大礼堂一楼团学办公室110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部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7:00-18:00,晚上20:45-21:45 | ||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 咨询电话:15026881099 | |
受理人员:社联事务部干事 | 受理人工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1.《上海建桥学院新社团成立表》 2.《社团活动策划书》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向系社团部提交《上海建桥学院新社团成立表》和《社团活动策划书》;(2)经系社团部审核后,由系社团部交系团委审核;(3)系团委通过后移交校社团部审核;(4)最后经校团委审批盖章后新社团方能成立.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注明整个过程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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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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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 ||
办事指南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