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B07001 | |
外籍教师聘用 | 教职工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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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描述 | ||
按照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以及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政策规定,我校聘用全职外籍教师在校任教。外教经申请面试合格后,由我校向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请外国专家证,并办理在上海的合法居留手续。 本指南涉及外教申请,面试审核,办理外国专家证等事项。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对外交流办公室 | 办事地点:图书馆S403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 ||
办理形式:电话联系后现场办理 | 咨询电话:68191299 | |
受理人员:陈栋鑫 | 受理人工号:14010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有意申请的外籍人士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个人简历(载明申请人工作经历及自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 最高学历证明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护照(含签证) 推荐信 2寸免冠照片 若有随行家属,需随行家属与申请人关系证明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外籍人士通过电话或邮件提出申请,由外办会同有关教学单位进行面试。 (2)面试合格者,由外办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签订外籍专家聘用合同。 (3)按照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材料清单的要求,由外教本人出具相关材料,由外办进行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外教获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后,按照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办理期限: 以外国专家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的审批时间为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以外国专家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的收费为准 | ||
办理依据 | ||
参照外国专家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外籍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 ||
查询方式 | ||
电话咨询 相关网站: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http://fwp.safea.gov.cn/loginController.do?login 浦东人才服务 http://www.pdrcfw.cn/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912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B07001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