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A30003 | |
办理毕业生离校集体户口迁移事宜 | 学生办事 | |
| ||
办事项目描述 | ||
毕业生离校户口迁移外省市,由本人先到校办后保处抽取户口信息页作为《户口迁移证明》依据,再至属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事项。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1:校办后保处 | 办事地点:事务中心410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周五下班15:00) | ||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 咨询电话:68130024 | |
受理人员:陈文侠 | 受理人工号:19138 | |
机构名称2:临港新城派出所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 办事地点:环湖西三路565号
咨询电话:68283028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全日制本、专科集体户口学生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1.身份证 2.学生证 3.毕业证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1)毕业生离校户口迁移外省市,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毕业证,前往事务中心410室(2)接待人员核对申办人有效证件,为户口迁移学生抽取户口信息页并盖章。(3)户口迁移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加盖章的户口信息页,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港新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户口迁移证》。(4)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i.gench.edu.cn查询)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A01003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附件:
办事流程图 |
一、 友情提示: 1、 户口迁移,须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委办人公证证明。 2、 户籍迁入学校的学生只有入伍、退学或者毕业方可办理户籍迁出。 3、 毕业生户口迁离学校后,不再退回学校集体户口,请准确提供落户地址。 |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