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0005-办理新生申报集体户口事宜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2-11-30公开类别:发布者:陈少东浏览次数:602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A30005

办理新生申报集体户口事宜

学生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办理(申请)新生申报集体户口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1:校办后保处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410室

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8:30-16:00(周五8:30-15:0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68130024

受理人员:陈文侠

受理人工号:19138

办理对象与资格

在校新生

携带材料及表格

1. 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迁移证》。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根据申报户口通知,在规定日期内,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后保处办理登记手续。2接待人员根据校招办当年本、专科外省市计划内招生名册进行核对,查验核对《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对申报集体户口新生身份进行确认,办理登记手续。(3)符合申报集体户口条件的学生,在《户口迁移证》背面顶端明本人所在学院、学号、专业班级及联系电话,并在申报户口名册上签名。(4) 申报户口截止日后,由后保处汇总新生户口登记名册和户口迁移证,送户口管辖地派出所审核统一办理。(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

办理期限:

每年10月底截止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i.gench.edu.cn查询)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A01005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