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300608000-2015-0669发布时间:2014-07-04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徐皓刚浏览次数:613

各学院、部门:

为适应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新升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联合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就继续做好2014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一)本次申报范围为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2014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三)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规定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五)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技术成果材料受理截止时间:申报高级职务为2014年9月20日、申报中级职务为2014年10月31日。

(六)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七)2013年度及以前没有通过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必须提交评议否决后所发表符合规范的新材料,才能重新申请参加评议。

(八)申报2014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与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同步进行,其中增加学生处对其辅导员工作业绩考核,(具体参照上海建桥学院沪建院人〔2010〕6号文件)。

二、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学校首聘各级职务的教师的学历学位要求

1.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并担任9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

2.副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讲师职务;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并担任7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及以上讲师职务。

3.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助教职务;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并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并学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4.助教:具备学士学位。

5.除从事思想政治理论、公共外语、专业英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艺术、语文、数学、物理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58年1月1日至196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备博士学位;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应具备硕士学位。

(二)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不得聘任其教师职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工作。

(三)学校对首聘职务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对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未完成学校规定教学、科研任务的70%,或未达到规定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求,经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能受聘教师岗位。

(四)凡应聘相应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必须在校工作满一年,并通过思想政治和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察合格,才能进行聘任。

(五)从2009年起,副教授必须承担导师任务,并经考核合格,才能申报晋升教授。

(六)1975年后出生的教师,自2015年起申报中级职务必须递交参加社会践习记录,包括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社会实务(主要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等)、掌握工艺流程和操作技能等形式。申报高级职务必须有累计1年以上到企业践习时间或者承担一项校企合作科研项目的经历。原则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认可:

1.具有本专业从事实践工作经历的其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行业特许的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或有专业资格考评员资格;

3.近五年里,有在业内从事本专业实践工作连续一年或累计二年以上的经历;

4.主持过(或主要参与,即项目排序前三位)三项及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5.主持过(或主要参与,即项目排序前二位)两项校内专业实践教学建设,这些项目在教学中产生了较好效果;

6.新任教师进校后有在实验室工作一年经历;

7.主持(或主要参与,即项目排序前二位)完成一项横向课题,进校科研经费2万元以上(文科、经管、艺术类1万元以上)。公共课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原则上可以不作践习要求。

三、晋升职称人员普通话、教师资格证、外语与计算机要求

(一)须符合语言文字委员会关于教师上岗的普通话要求: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般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应不低于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二)申报教学系列职务人员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须有英语六级证书(其它语种应相当水平)或相应的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以免考外语:

1.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已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外语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由单位或出版部门证明的。

4.取得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四)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上海市教育系统职称计算机考试。

博士学位人员(毕业未满4年)可免考计算机。

四、申报操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9月份开学初,由各院、部门组织申报,并将申报人员名单汇总后报人事处,申报人员做好相应材料准备;9月1日-10日申报人员到人事处领取正式表格。

(二)9月20日前,由学院、部门的聘任小组负责对本部门首聘中、高级职务对象拟聘岗位进行初审,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上署明学院、部门聘任小组投票结果和意见,交人事处(行政部门首聘中、高级职务对象由人事处审核)。

(三)9月25日前,校“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组负责对全校首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技术能力进行评审。

(四)9月30日前,由人事处将符合条件申报副高以上职务人员的材料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校联合工作委员会。

(五)12月30日前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进行投票聘任。

(六)学校人事处负责对全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指标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各学院职务评审工作。

五、申报材料填写有关要求

申请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填写和提交如下材料:(已提交过的可以免交)

(一)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复印件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2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复印件;

5. 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或相应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

6. 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

7.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普通话测试证书复印件;

9. 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四门以上相关专业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单(由研究生部出具的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出示原件,经人事部门审核后退还本人。

(二)论文和科研成果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递交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2篇(项)以上,其中一篇必须署上海建桥学院名。一篇必须发表在有公开刊号的学术杂志上。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材料:(申报正高学术论文3+2、申报副高学术论文2+1)

(1)《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5份;

(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六套(其中一套为原件);

(3)双师素质教师,可参照《关于上海市有关本科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操作口径(试行)》的要求,递交符合规定的校企、校社和学校与事务所等实务单位(合作)的项目或课题成果等送审材料。

六、有关破格晋升和教授级高工的相关政策可到人事处咨询。

七、收费标准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鉴定费:学术、技术成果材料需经专家鉴定推荐入围的,每套材料400元,每人需3套,共计1200元。

(二)评议费:每套材料400元,每人需5套,共计2000元。评议费随申报材料一起递交高校联合工作委员会,如果申报材料没有通过高校联合工作委员会入围审核,高校联合工作委员会收取1000元评议费。

(三)破格晋升人员需另加交500元评审费和200元面试费。

(四)增加专业技术实践水平与能力鉴定人员需另加交500元评审费。

学校对通过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并被学校聘任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费给予报销。

以上要求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

2.申报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简表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目录

 

上海建桥学院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