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10-111176索取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市教委《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市属本科高校版)》和《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的要求,结合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由上海建桥学院学校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举报,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举措等6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统计周期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https://i.gench.edu.cn/2933/list.htm)上查看及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办公室联系(地址: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图书馆S406室,邮编:201306,电话:021-58137788)。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关心指导下,董事会和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上下齐心,通力合作,对标临港新片区国家战略和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卓越建桥计划”为抓手,全面深化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学校重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依法治校,提升办学质量内涵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将信息公开作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依法办学的重要抓手之一,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本年度,学校结合市教委印发的评议方案,学校从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完善机制、加强督促等方面着手,对标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经全校各部门通力合作,学校上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和支持不断提高,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了师生及社会公众的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利,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建设。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校长的直接指导下,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各部门作为公开信息责任单位,积极协同推进,是公开信息数据的主要提供者,学校信息化办公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网络技术支撑。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作为受众对象积极参与和监督。本年度,我们结合信息公开及学校实际情况、部门调整、人员职务变动等,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确保部门联动机制通畅、归口管理清晰、互动良性有效。2023年9月,学校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信息公开评议自查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自查工作,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敏感性和主动性,部门领导加强组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落实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在梳理本部门需公开信息时,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

二是构建二级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制度,有效地把网站建设与信息公开建设有机结合,持续完善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推动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11月开展的年度网站检查中,把“开展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建设”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中,外国语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按要求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财务处、学生处、人事组织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协作组”等形式,畅通内部日常沟通渠道,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核与监督。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已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和不涉密。2022年9月以来,结合上级部门对政治敏感词及有关表述的要求,学校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对学校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全面排查有关问题并及时纠正。2022年底恢复开展网站建设评比机制,在日常对校内各单位网站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之外,建立年度评比机制,进而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学校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落实信息公开事项不打折扣。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2022年9月以来,除了原有的公开渠道,学校还不断深化和拓展新的信息公开渠道或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拓宽校领导与师生沟通渠道。2022年10月,学校还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时任市人大代表、我校董事长周星增先生,区人大代表、我校董事长助理王邦永老师驻站,人大代表联络站每月组织开展有关活动,每两个月组织一场师生选民座谈会,听取师生选民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此外,除了每月举办一次“校长接待日”活动外,学校团委定期开展“校长在线”,学生可自主报名参加,与学校校长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面对面直接沟通,解答学生疑惑。

二是在信息公开网开辟“回应关切”栏目。主要将学校师生日常普遍咨询和关心的问题,以你问我答的形式,经过编辑和模糊个人信息要素后在信息公开网发布,内容涵盖校园生活、教育教学及行政管理等多方面信息,截至2023年8月,已陆续发布近多条信息,师生点击率较高。

三是财务处加强财务信息公开,2023年在财务处门口区域设立财务收费公示牌,同时,积极配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市教委信息公开评议指标,逐条对照,确保了每一项财务信息准确、全面、依法公开。

(三)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3年7月,学校办公室对照市教委印发的评议方案,及时新增或调整信息公开网栏目板块,用阿拉伯字母进行编序排列,确保评议指标每条不落,内容均有。我们还结合部门分工,将《评议指标》中各项二级指标公开事项逐条逐项分解,特别是对于招生、财务、人事任免、职称评定、评奖评优、招投标等社会公众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事项,这些也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确保这些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公开。

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方面,学校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投标项目类型、程序流程等要素,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评审,公示招标结果,并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和资产管理处网站栏目发布;年度建设项目及维修工程主要是学校正在进行的四期工程建设及2023年7-8月开展的暑期修缮工程,均按时在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组织人事方面,学校实现了重要人事任免信息实时同步更新,校内重要岗位选任过程中,始终做到阳光透明、公正公开,学校对各类人员引进均实行校内外公开招聘,招聘过程公正公开。招聘启事、招聘程序、任职公示均在信息公开网、学校网站首页、人事组织处网站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此外,学校结合上海市教委关于本市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梳理重点领域公开范围,针对师生关切的重要问题,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助力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包含:

一是互联网公开。主要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同时也通过建桥新闻网、信息门户内网、学校新媒体等平台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二是上海建桥学院年鉴、年报、宣传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公开,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工作简报、生活指南、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开信息;

三是通过召开教代会、中层干部会议、行政例会、座谈会、重大事项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四是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五是其他形式,包括文件通告、专报简报、会议纪要等形式实施公开。

(二)专项工作情况

2022年9月-2023年8月,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新闻网、学校主页、校报、微博、微信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学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累计共计7601条;各类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或更新791条;新闻网发布1514条;校园新媒体发挥着重要作用,官方微信、微博的关注人数持续增加,其中,官方微信服务号8万余人。学校畅通网上“校长信箱”,并长期设立公示栏、征求意见栏和监督举报平台。2022年9月-2023年8月,学校处理各类信访事项1079件,其中转办(包括12345、网信平台、教育部等)933条,校内平台(包括校长邮箱、校办邮箱等)146条;信息公开网站共设置15大类,并包含108个子栏目,内容包含学校基本情况、规划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普通高校招生、学位管理、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等,涵盖了市教委2022-2023学年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市属本科高校版)所列大部分内容,但基于本校实际情况,个别事项我校不具备有关条件,例如:研究生招生信息,因本校暂未获取研究生招生资格,所以相应栏目没有相关内容,我校也无插班生招生项目,我们在相应的栏目下进行了说明。

(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招考相关文件,认真做好年度招生工作。依托招生网、信息公开网及有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积极主动做好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市教委关于招生工作信息公开的指标在《招生简章》均有公开,春季招考、自主招生、“专升本”招生等各类招生的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在招生章程上均有明确,合格名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在招生网有公开,录取信息在招生系统可查。全面保障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建有畅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2.财务信息公开。学校依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财务”要求:一是对照教委指标要求全面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管理制度、高校各类财务报表及年度审计结果等财务重点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入学通知、迎新收费现场及学校学生事务中心主干道旁都详细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三是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完善“易快报”app财务工作平台,既方便移动端随时操作,也更加规范了财务流程,增加财务透明度。通过“建桥小星”和财务查询等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实现了教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及学生学费缴纳情况的实时查询。

3.招投标信息公开。学校已建立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学校招投标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均在信息公开网和资产管理处管理网栏目可查看。2022年9月-2023年8月,,学校共计发布招投标信息159条,其中招标公告(含相关询价公告)95条,中标结果64条,主要涉及四期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图书馆改造、实验实训场地建设招标、软件采购及其它重要物资采购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年9月-2023年8月,学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同一人申请,主要涉及到学校人才住房申请、查阅教师工作量统计办法等有关内容。学校按照《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修订版)、《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中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程序予以办理,并按时给予了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上海市教委每年开展的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在学校办公室的牵头下,全校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全力配合,合力通过以评促建、以建促改,以信息公开建设提升学校民主管理和对外服务水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22年4月公布了2021-2022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我校被评为“良好“,位列“良好”层次排名第1位(如把评比遗漏的指标列入的话,应该属于”优秀“等级)、全市第19位,居上海民办高校第1位。对照评议结论,我们向市教委信息公开部门进行了请教学习,学校办公室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评议结果,在市教委相关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一一对照指标查找差距,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新年度信息公开内容严格符合指标要求。后续,学校将继续加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落实力度,从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深化民主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提升学校公共服务水平。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或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问题一:学校信息公开网自2012年试点建设以来,经历过三次更新改版,目前系统内少量功能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优化建设。

改进措施:目前,信息公开网作为网站群建设的一部分,2023年已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计划启动新网站群升级,初步打算将信息公开网与学校官网首页融合建设,彻底解决功能单一、页面层级及移动端访问支持兼容等问题。目前该项工作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已完成预算准备、立项手续工作,正在推进中。

问题二:工作考核问责机制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问责机制,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改进措施:信息公开工作重在日常建设,要把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树立信息公开意识,甄别和筛选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的内容,并保持及时的更新。计划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学校办公室将每季度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标上级评议方案和要求,对于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网站信息上传不及时、发布不准确的,将会进行督办。因未及时、完整公开相关信息而在市教委年度评议中造成扣分的部门,应当建立详细、明确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在年度部门考核结果中有所体现。此外,学校领导重视也是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通过领导关心和过问,可以有效推动二级单位更加重视和主动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对标对表抓落实,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有关信息公开文件要求为标准,严格对照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一一对应,全面自查,推动指标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增强信息公开自觉意识和敏感性,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回应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关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争取本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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