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决策机构形式(董事会)

2024-06-109071索取号:G0300102002-2017-0007

  一、学校决策机构形式

  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四章(决策机构)的规定: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由9-13人组成(原则上应为奇数),以当届董事会实际备案人数为准,其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学校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也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其中举办者或其代表不超过二分之一。

  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时应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换届工作。董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二现任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赵东辉

   董事:朱瑞庭、杨伟人、周天明、俞晓光、陈伟、陈峥、张震、赵雷洪、丁哲寅、徐皓刚

    

   人员组成结构

   举办者代表:赵东辉、周天明、丁哲寅

   学校校长、副校长代表:朱瑞庭、赵雷洪俞晓光、陈伟、陈峥

   党组织代表:杨伟人

   教职工代表:徐皓刚

(更新时间: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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