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起人提出联系单发起的原因和内容,由基建专员负责起草工作联系单;
二、联系单起草完成后交给发起人审阅,并签字确认;
三、将审阅通过的工作联系单交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由基建项目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五、若审批通过,由基建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若审批未通过,由基建专员负责通知发起人。
六、以下为流程图:
上海建桥学院基建项目工作联系单审批签发单
文件名称 | |||
发起人 | 发起时间 | ||
发起原因 | |||
起草人 | 起草时间 | ||
发起人审阅意见 | |||
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 | |||
分管基建校领导审批意见 | |||
基建部门签发意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