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办法

索取号:G0301303000-2018-0527发布时间:2018-04-09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陈少东浏览次数:918

一、正式代表有表决权。

二、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方式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工资结构调整方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代表在大会的每次表决中,对“赞成”、“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只能行使一次权利。

三、代表对所需表决的议题,可以在大会表决前充分发表意见。

四、大会每次表决均按“赞成”、“反对”、“弃权”三类统计表决结果,表决结果由大会工作人员统计,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

五、大会表决以获超过应到代表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六、大会表决时,代表不能走动。

七、本办法经大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