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办〔2018〕10号
各学院、部门,教育服务公司,校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方竹路、水华路相关门弄号经公安机关核准,已确定为方竹路1177号、方竹路919号、水华路501号(以下简称“新门牌号码”),并取代原方竹路750号临、方竹路699号临、水华路350号临(以下简称“原门牌号码”)。
为做好衔接,减少因门牌号码变化对师生、社会公众出行、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年底,各类对外通知、宣传资料、交通路线说明、邮寄快递地址中应逐步停止使用原门牌号码。2019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门牌号码。
二、由后勤保卫部门按规范在相应校门安装新门牌号码,原门牌号码标牌于12月31日后拆除。
三、各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宣传、告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