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清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取号:G0300605000-2018-1396发布时间:2018-12-06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吴傲阳浏览次数:663

沪建桥院任〔2018〕26号

经2018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王清明任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元元的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