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清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12-061045索取号:G0300605000-2018-1396

沪建桥院任〔2018〕26号

经2018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王清明任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元元的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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