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考试委员会及办公室的通知

索取号:G0301301002-2019-1408发布时间:2019-01-10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吴傲阳浏览次数:3161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校内外****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教育考试工作平稳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


上海建桥学院考试委员会

主任:朱瑞庭

副主任:周健儿、夏 雨、俞晓光

成员:陈 伟、徐方勤、王邦永、张 宁、张 磊、周宇华、翁国瑞、张业盛、韩敏明、施荣瑜

职 责:作为学校****工作的领导机构,贯彻国家考试政策法规,审定本校考试有关政策,指导全校考试的组织、协调、审核和监督工作,开展考试相关重大问题决策,开展考试纪律监督和巡视。

下设,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试办),设在教务处。

主任:徐方勤

副主任:张 磊、翁国瑞、周荣玲、徐皓刚、杨真真、徐 磊、刘立华

成员:专职考务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

职 责:

1.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校考试有关政策、细则、措施和办法。

2.在委员会指导下,统一管理全校****工作,负责全校****(校内期中、期末考试,春季招生、自主招生、专升本招生考试等较大型考试;校外各类非学历教育的资格证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等级证书考试,具体由考试委员会确认)的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布置、保障、实施。

3.组织校内考试试卷命题和答卷评判工作,并做好各种考试材料(试卷、答题卡等)的保密、监控、运输、整理、建(归)档等工作。

4.统筹协调教师开展监考工作,负责监考员的遴选、考核和考务培训工作;联合学校纪委监察、学工、保卫等部门,开展监考及考务违规、学生违纪作弊现象预防、处置和通报。

以上如人员发生职务变动,由接任人选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