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8级学生蔡**,学号18******,男,2018年9月入学,该生因*********,申请转至成都文理学院商学院学习。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规定,该生符合转学资格,2019年1月7日经学校2019年第二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拟同意蔡**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5日至3月10日,对上述安排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联系部门:教务处;联系人:梁*;联系电话:021-68130515)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3月4日
(注:按信息保密要求,公示完毕后,已略去个人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