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19〕1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
《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申请书》SJQU-QR-JW-157(A0)
《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协议审核会签表》SJQU-QR-JW-158(A0)
《一般性校企合作项目协议审核会签表》SJQU-QR-JW-159(A0)
《校企合作框架协议》SJQU-QR-JW-160(A0)
《校企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协议》SJQU-QR-JW-161(A0)
《校企共建实训实习基地协议》SJQU-QR-JW-162(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19年10月29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