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19〕1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
《校企共建实验室协议》SJQU-QR-JW-163(A0)
《校企合作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SJQU-QR-JW-164(A0)
《上海建桥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终止审批表》SJQU-QR-JW-165(A0)
《校企合作意向书》SJQU-QR-JW-166(A0)
《校企合作意向书审核会签表》SJQU-QR-JW-167(A0)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SJQU-WI-JW-118(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19年10月29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