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19〕2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SJQU-WI-ZB-001(A0)
《专升本入学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SJQU-QR-ZB-003(A0)
《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申请书》SJQU-QR-ZB-004(A0)
《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协议审核会签表》SJQU-QR-ZB-005(A1)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19年11月15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