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辞职审批单》的通知

2019-11-13665索取号:G030010404-2019-0027

上建桥院规〔2019〕2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辞职审批单》SJQU-QR-RS-059(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19年11月12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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