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立华试用期满继续任职的通知

索取号:G0300605000-2019-1468发布时间:2019-12-05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吴傲阳浏览次数:779

沪建桥院任〔2019〕19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教务处副处长刘立华现任职务试用期满,经2019年12月2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继续担任中层干部副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