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明芸试用期满继续任职的通知

索取号:G0300605000-2019-1469发布时间:2019-12-10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吴傲阳浏览次数:791

沪建桥院委〔2019〕26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潘明芸现任职务试用期满,经2019年第32次校长办公会议、2019年第9次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继续担任中层干部副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