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索取号:G0301301002-2019-1513发布时间:2019-12-23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吴傲阳浏览次数:441

沪建桥院科〔2019〕5号

各学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基础建设,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以推动“基本办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发展目标的实现,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以打好学科基础、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形成学科方向、组建学科团队、搭建学科平台为目标;继续以“主动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全面提高人才质量,逐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坚持走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导向;以推动产学研基地建设为依托;以校企合作单位及企业生产、管理、服务等应用技术问题及系统解决方案为主要课题来源;鼓励开展应用技术与方法创新研究,使科研工作与产、教、学融合发展。

二、申请对象

校级科研项目以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科研能力为主要目的。项目申请人应为在校聘用合同制专任教职工,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目前没有承担各类在研科研项目的教师,鼓励满足条件的博士积极申报校级项目。已承担过校级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

三、选题来源及要求

1.本次校级项目选题要与所在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学科专业特色与发展方向定位、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相吻合。

2.本次校级项目申报要与科研团队建设、骨干教师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方向定位相结合。

3.项目来源:(1)以本学院,以产学研基地、校企合作单位的实际需求为选题研究对象。(2)以社会生活、经济运行、管理服务、生产经营等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选题研究对象。(3)选题研究成果能够为产学研基地或校企合作单位提供服务,或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发展、管理服务、生产生活等提供实际咨询或技术解决方案。

4.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单位申报,鼓励与校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

5.已申报过的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的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起止日期为20201月—202112月。

四、资助经费

人文、社科、经管类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理工类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校级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19年12月20日前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2.各单位经初审通过后的项目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并填写清单后,于2019年12月25日前统一报送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9045@gench.edu.cn。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科研处在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由专家组提出立项建议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通过评审立项的,由学校发布立项通知。

4.项目申请人收到立项通知后“登录信息门户”进入“个人申报”-“校级课题”-“立项登记”,录入项目信息。

5.由科研处组织“开题报告评审会”,通过开题评审的项目,建立校级项目经费账户,拨发经费。

(联系人:邓科,联系方式:58139302)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