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和报失管理办法》《资产清查工作及教职工离校设备移交管理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国家助学金审批汇总表》的通知

2020-10-091551索取号:G030010404-2020-1589

上建桥院规〔2020〕39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和报失管理办法》SJQU-WI-ZC-004(A1)

《资产清查工作及教职工离校设备移交管理办法》SJQU-WI-ZC-005(A1)

《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2(A2)

《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3(A1)

《国家助学金审批汇总表》SJQU-QR-XS-026(A2)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0年9月30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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