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 信息采集表》《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 聘任协议书》的通知

2021-03-192551索取号:G030010404-2021-1606

上建桥院规〔2021〕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信息采集表》《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三份体系文件归属的职能部门发生变更。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SJQU-WI-JW-503(A0)

《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信息采集表》 SJQU-QR-JW-504(A0)

《上海建桥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 SJQU-QR-JW-505(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1年3月16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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