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G0300605000-2021-1589发布时间:2021-06-30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徐钰浏览次数:690
沪建桥院委〔2021〕27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1年第5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黄晓星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陈静同志任党委专职组织员(按中层干部副职管理,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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