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晓星、陈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取号:G0300605000-2021-1589发布时间:2021-06-30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徐钰浏览次数:690

沪建桥院委〔2021〕27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1年第5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黄晓星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陈静同志任党委专职组织员(按中层干部副职管理,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6月30日